敬告:《立锥》新地址确定

隐塔竖子 发表于 2007-08-22 16:51:26

有缘的读者们:
        我开办的《立锥》杂志(月刊)如今正式定居于Soho小报,地址是:http://pyramid.sohoxiaobao.com
        我的空余时间不算多,为了保持每月文章的质量与数量,现决定每月作文章七篇,亦即平均4天左右写一篇。另外有不定量的友人来稿刊载。
        《立锥》宗旨:

真确,自由,深刻,风趣。索本求源。
科学,人文,艺术兼蓄共容。
目前所有栏目如下:
Physical Sciences (意在信仰“科学必是有关物质的”,而非无证据的玄谈)
为了科学
怪现状之思
政党公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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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诸位来信讨论、批评《立锥》的文章,也欢迎善思勤学的有识之士赐稿,我的邮箱地址是:kogomind@gmail.com

車心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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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鬼古女(一)

隐塔竖子 发表于 2007-08-08 21:51:06

二位好!我不算你们的及时的读者,我最近才读了《万劫》和《轮回》。我非常佩服你们构思的本领!书中的巧妙与精彩,大概只有Dan Brown的头脑能比。但他用了宗教与科学的大问题,又借了古代先贤的光彩,他的成功,要分给古今伟人们一部分。而你们的构思是属于自己的,这就更可贵了。

可 我觉得不如人意的地方,是这两本书根本不该分开。或说,真正精彩的在于《轮回》,但《轮回》的精彩在于对《万劫》的破解。我读《万劫》时,已经十分投入, 但读完《轮回》,便觉得,较《轮回》而言,《万劫》就失色了。但如果这本来是一个整体,那么《万劫》的价值也就不至削减。这根本是一个故事,分作两个故 事,必然导致其中一个显得不如另一个出色,但合成一个故事,也就没有这个问题了。

另 外我觉得《伤心至死》出色之处在于其科学素养是好的。如果说《碎脸》还有几处特意渲染恐怖的笔墨,那么《伤心至死》就能做到不以恐怖出彩,一定程度上成为 侦探式的悬疑小说了,这便是“更上一层楼”了。而说到“侦探式”,其中一大要素便是科学性,即看似有鬼,实则无鬼。《碎脸》可算是出于有鬼和无鬼之间,而 《伤心至死》已经完全无鬼了,这是更高的层次。

在此我不禁想冒昧地问,二位对于生物学、心理学的科学素养,是通过专业的学习所得,还是单凭兴趣自学而来?

心理学本身有一定的非科学成分,所以现在有个词叫Soft sciences专 门指种种社会科学。因此,在书中对人的变态心理作出些猜想与假设,不算大伤其科学性。但对于生物学方面的问题,就是个不小的考验了,而《伤心至死》显然做 得让我佩服。最妙的是,甲村的换血仪式,用毒虫螫咬人体,对孟思瑶而言,恰是接种了减毒活性疫苗。这看似荒唐,但却是有根据的,因为制作弱毒苗的常规方法 就是“易主法”:柯萨奇病毒原本寄生在人体内,病毒携带者被某些虫螫咬,血液中的病毒也就迁移到新的宿主中去,可能大部分病毒会“死亡”(其实是失活,或 说休眠),但小部分病毒发生的基因突变恰好能使它们适应新的宿主,这些变异病毒也就是自然选择下的“幸运儿”。而当这些病毒再次感染人时,它们对人往往已 经不再那么凶猛了,所以就成了弱毒疫苗,反而使人产生了特异抗体却不能致病。

另外柯萨奇B组病毒可能导致心肌细胞溶解,那么使人“伤心”,造成“破碎的心脏”也就并非“奇幻”了。这些都让我称奇,真要学脂批的口吻赞一句:“如何想来”?

另外,我有一个问题,关于血池的特殊矿物质溶液,以及小蛇为何喜欢这种液体,书中提出了这个问题却没有交代,不至能否揭示其中的奥妙?

下面附一则短文,是我之前讨论书中关于换血仪式的一个问题。

 

蜈蚣、蝎子吸血吗?水蛭是毒虫吗?

【引 文】他想,如果真有,那一定是因为村里千年流传下来的一种延年养生的习俗。村里无论男女老少,每年都要“换一次血”。所谓“换血”,是让蜈蚣、水蛭、蝎子 等嗜血的毒虫,吸取人身上的血,偶有外来人看见,以为是在做“蛊”,其实和“蛊”有天壤之别。蛊是利用毒虫本身的毒性制毒,而“换血”只是让毒虫吸走血里 积攒的毒素……(轮回43伤心死)

蜈 蚣与蝎子都是节肢动物,节肢动物的食性往往与其头部的附肢、口器模式有关。说到“吸”,那么只有“刺吸式”、“舐吸式”、“嚼吸式”这三种口器有这一功 能。拥有刺吸式口器的节肢动物不算多,常见的有蚊子、虱子、跳蚤、蚜虫、螨虫(蛛形纲)等,除蚜虫外,大多靠吸血为生。至于拥有舐吸式口器的苍蝇、嚼吸式 口器的蜜蜂,都不吸血。插一句,所谓神秘的“吸血蝙蝠”,其实是误称,那一类小型蝙蝠是用牙齿咬破皮肤后用舌头舔血,它们没有吸管。

然 而,蜈蚣(多足纲)与蝎子(蛛形纲)的口器,是“咀嚼式”的,其头胸部的附肢也用来捕猎与杀戮、分尸。所谓“咀嚼”,包括切割、撕裂、研磨等,显然不是用 来对付液体的血的。另外值得澄清的一点是,蝎子非要取食“肉汁”或“肉浆”不可,所以事先要用吐出的消化酶将猎物的肉降解,然后吸食,但这一般不是吸血, 而是吸肉。对于较大的哺乳动物诸如人之类,蜈蚣或蝎子并不爱吃,它们往往是进行防御性或攻击性的螫咬,注入毒素,而很少“取食”。再者,即使它们饥不择 食,果真进行啮噬,也要从相对它们爱吃的小昆虫而言颇为厚实的表皮开始吃,然后侵入真皮,到最后破坏大量血管而有足够的血液流出,这是颇为缓慢的过程。在 它们造成的伤口使血液出现以供其舐吸之前,它们的食欲很可能已经得到满足。再需强调的是,蜈蚣比起蝎子,更没有摄取液体食物的习性。所以,派蜈蚣、蝎子去 替人“换血”,其效率是非常低下的,而且有毒,何苦?

而 书中提到的水蛭,也就是蚂蝗,倒是吸血专家,这不再赘述。但水蛭真如书中所说,是“毒虫”吗?其实不然,水蛭除了在咬破皮肤时分泌麻醉剂与抗凝血剂(蛭 素)外,并不制造毒素。正因为水蛭无毒,所以它们才安全地被医生用来消栓化淤,治疗局部组织坏死。至于它们体内是否寄生了致病的微生物,那须就环境而论, 与水蛭本身是否有毒是两回事。[]

以上看法,一来未经严谨考虑,二来也真是马后炮。只是我狠佩服二位,所以写这封信,当作交流罢。

竖子

2007-7-27



【附】鬼古女回信——新浪博客重新编辑稿(http://blog.sina.com.cn/s/blog_3f6fbf29010009j6.html#)

一直都认为,我们开始写悬疑小说以来最大的收获,或者说最给我们带来极大快乐的,就是能看到热心读者的反馈和分析。这两天收到一位名叫“竖子”的网友来 信,就《伤心至死》系列进行了交流。让我们格外感动和惊喜的,是竖子网友认真细致的分析。其实在以前连载的时候,我们也格外喜欢看朋友们的评论和推测。欣 喜之后,我们征得这位朋友的同意,将他的评论和我们的回复贴出来,借此回答了一些朋友们类似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想“抛玉引玉”,也希望朋友们能继续对我 们的作品评头论足,我们会洗耳恭听。朋友们对我们作品有什么问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留言或写信问我们。

 以下是和竖子网友的通信:

 
竖子:二位好!我不算你们的及时的读者,我最近才读了《万劫》和《轮回》。我非常佩服你们构思的本领!书中的巧妙与精彩,大概只有Dan Brown的头脑能比。但他用了宗教与科学的大问题,又借了古代先贤的光彩,他的成功,要分给古今伟人们一部分。而你们的构思是属于自己的,这就更可贵了。

鬼古女看了你的鼓励和分析,十分感动。我们开始写小说以来最大的收获,莫过于看到读者如此费心思地评析我们的作品。我们也十分幸运,有你这样的读者朋友。

和Dan Brown比,不敢当。

 
竖子:可我觉得不如人意的地方,是这两本书根本不该分开。或说,真正精彩的在于《轮回》,但《轮回》的精彩在于对《万劫》的破解。我读《万劫》时, 已经十分投入,但读完《轮回》,便觉得,较《轮回》而言,《万劫》就失色了。但如果这本来是一个整体,那么《万劫》的价值也就不至削减。这根本是一个故 事,分作两个故事,必然导致其中一个显得不如另一个出色,但合成一个故事,也就没有这个问题了。

鬼古女:两本书不该分开的批评,很有道理,我们其实会经常反省,也想到过这个问题。当时因为担心太“大部头”的悬疑小说会影响读者阅读,我们才有了将这个还算比较复杂的故事分两本书写的想法。今后除了真正的“系列”,应该不会再这样做。

 
竖子:另外我觉得《伤心至死》出色之处在于其科学素养是好的。如果说《碎脸》还有几处特意渲染恐怖的笔墨,那么《伤心至死》就能做到不以恐怖出彩,一定程度上成为侦探式的悬疑小说了,这便是"更上一层楼"了。而说到"侦探式",其中一大要素便是科学性,即看似有鬼,实则无鬼。《碎脸》可算是出于有鬼和无鬼之间,而《伤心至死》已经完全无鬼了,这是更高的层次。

鬼古女:写《伤心至死》的初衷就是尝试写纯悬疑小说,很高兴你会喜欢,有些爱看鬼怪类小说的朋友却觉得不过瘾。

 
竖子:在此我不禁想冒昧地问,二位对于生物学、心理学的科学素养,是通过专业的学习所得,还是单凭兴趣自学而来?

心理学本身有一定的非科学成分,所以现在有个词叫Soft sciences
专门指种种社会科学。因此,在书中对人的变态心 理作出些猜想与假设,不算大伤其科学性。但对于生物学方面的问题,就是个不小的考验了,而《伤心至死》显然做得让我佩服。最妙的是,甲村的换血仪式,用毒 虫螫咬人体,对孟思瑶而言,恰是接种了减毒活性疫苗。这看似荒唐,但却是有根据的,因为制作弱毒苗的常规方法就是"易主法":柯萨奇病毒原本寄生在人体内,病毒携带者被某些虫螫咬,血液中的病毒也就迁移到新的宿主中去,可能大部分病毒会"死亡"(其实是失活,或说休眠),但小部分病毒发生的基因突变恰好能使它们适应新的宿主,这些变异病毒也就是自然选择下的"幸运儿"。而当这些病毒再次感染人时,它们对人往往已经不再那么凶猛了,所以就成了弱毒疫苗,反而使人产生了特异抗体却不能致病。

另外柯萨奇B
组病毒可能导致心肌细胞溶解,那么使人"伤心",造成"破碎的心脏"也就并非"奇幻"了。这些都让我称奇,真要学脂批的口吻赞一句:"如何想来"

鬼古女:我们因为以前是学医的,所以有些基本的知识,为了写小说,又看了不少相关资料。关于貌似用“蛊”的减毒活疫苗接种,的确如你所分析的!很高兴遇知音。我们在书中一直避免对科技讲得太深,遇见你这样的有心读者,也算我们的福气。


竖子:另外,我有一个问题,关于血池的特殊矿物质溶液,以及小蛇为何喜欢这种液体,书中提出了这个问题却没有交代,不至能否揭示其中的奥妙?

鬼古女:不过关于血潭中小蛇的问题,并没有太多理论依据,只是知道水蛇 好湿润和矿物质丰富的环境,当时的设计,蛇(尤其在西方)是医治的标志。窦焕之是个有着复杂个性的人物,他在拾夕洞里放养了带病毒的水蛭,同时又养了水 蛇,想表达一种“放毒”和“治疗”的平衡。“血潭”里有蛇,也是他希望自己的“伤心”能被治愈的良好愿望。

 
竖子:下面附一则短文,是我之前讨论书中关于换血仪式的一个问题。

蜈蚣、蝎子吸血吗?水蛭是毒虫吗?

【引文】他想,如果真有,那一定是因为村里千年流传下来的一种延年养生的习俗。村里无论男女老少,每年都要"
换一次血"。所谓 "换血",是让蜈蚣、水蛭、蝎子等嗜血的毒虫,吸取人身上的血,偶有外来人看见,以为是在做"蛊" ,其实和"蛊"有天壤之别。蛊是利用毒虫本身的毒性制毒,而"换血" 只是让毒虫吸走血里积攒的毒素……(轮回 43伤心死)

蜈蚣与蝎子都是节肢动物,节肢动物的食性往往与其头部的附肢、口器模式有关。说到"吸" ,那么只有"刺吸式"、"舐吸式" 、"嚼吸式"这三种口器有这一功能。拥有刺吸式口器的节肢动物不算多,常见的有蚊子、虱子、跳蚤、蚜虫、螨虫(蛛形纲)等,除蚜虫外,大多靠吸血为生。至于拥有舐吸式口器的苍蝇、嚼吸式口器的蜜蜂,都不吸血。插一句,所谓神秘的 "吸血蝙蝠",其实是误称,那一类小型蝙蝠是用牙齿咬破皮肤后用舌头舔血,它们没有吸管。

然而,蜈蚣(多足纲)与蝎子(蛛形纲)的口器,是"咀嚼式"的,其头胸部的附肢也用来捕猎与杀戮、分尸。所谓 "咀嚼",包括切割、撕裂、研磨等,显然不是用来对付液体的血的。另外值得澄清的一点是,蝎子非要取食"肉汁 "或"肉浆"不可,所以事先要用吐出的消化酶将猎物的肉降解,然后吸食,但这一般不是吸血,而是吸肉。对于较大的哺乳动物诸如人之类,蜈蚣或蝎子并不爱吃,它们往往是进行防御性或攻击性的螫咬,注入毒素,而很少 "取食"。 再者,即使它们饥不择食,果真进行啮噬,也要从相对它们爱吃的小昆虫而言颇为厚实的表皮开始吃,然后侵入真皮,到最后破坏大量血管而有足够的血液流出,这 是颇为缓慢的过程。在它们造成的伤口使血液出现以供其舐吸之前,它们的食欲很可能已经得到满足。再需强调的是,蜈蚣比起蝎子,更没有摄取液体食物的习性。 所以,派蜈蚣、蝎子去替人 "换血",其效率是非常低下的,而且有毒,何苦?

而书中提到的水蛭,也就是蚂蝗,倒是吸血专家,这不再赘述。但水蛭真如书中所说,是"毒虫" 吗?其实不然,水蛭除了在咬破皮肤时分泌麻醉剂与抗凝血剂(蛭素)外,并不制造毒素。正因为水蛭无毒,所以它们才安全地被医生用来消栓化淤,治疗局部组织坏死。至于它们体内是否寄生了致病的微生物,那须就环境而论,与水蛭本身是否有毒是两回事。

鬼古女:这样小心求证的精神,值得所有的人学习。这是相当精彩的科普文章,所有读者都会受益匪浅。

再次感谢你的来信!

鬼古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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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2005年李敖于大陆之讲演所想

隐塔竖子 发表于 2007-08-08 21:44:13

李 敖于前年之讲演,关键在扬播一种“健康”的知识分子处世心:对于政治、政府,既非蛮干,即暴力革命(李敖举出全球性悲剧:政府门前的血案)与自戕(其举出 屈原之投江),亦非做自了汉,做独善其身的隐遁者。我们要“聪明”地干,聪明而顽强。李敖引胡适言“我们知识分子也是有权有势的”,只不过那权势不是建立 在军事、经济上,而是建立在人之良知上。的确,思想、文明是永恒的。“一手遮天”的政治是一时的。李敖特提出“汉武帝与司马迁谁更伟大”的问题。

李敖的“聪明论”,是教青年人不要用蛮力,要机关算尽,要“利用”、“哄骗”、“奴役”政府,向其提出“权利之清单”(Bill Of Rights), 并要其一一“兑现”。他说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世上最好的宪法,赋予公民最多、最全的权利,“只要我们认真,它就是真的,政府就不是骗子”。他说共产 党并非不肯让人说话,因为毛泽东说过“偏要摸”老虎屁股的话。有人不禁要大跌眼镜:那还是李敖么?在台湾把国民党骂得热热闹闹,一到大陆,就水土不服,为 共产党撑门面做广告了?对此,我作了两种揣测:

一来,大概李敖离开大陆五十六年,信息偏乏;二来是故意为之:李敖所谓“我是很讲技巧的”、“有时候重话轻说,有时候轻话重说”“能令公喜,能令公怒”,这大概是要特意把人“捧好”,好让他扯不下脸来做坏事。

李 敖在台湾五十六年,看尽政治腐败,日日在骂。殊不知,李敖要是在大陆五十六年,他大概是会更想骂而又不能骂的。他以为最可怕的莫过于做政治犯,失去言论自 由。其实,大陆的肃反、整风、文革之中的种种手段远超过囹圄之祸。何也?正是胡适所说,不但没有说话的自由,更没有不说话的自由。在洗脑与恐怖的联合绞杀 下,多少有思想的人不但阉割了自己的精神,也把人与人之间的精神阉割了!那是一间看不到牢狱的精神牢狱,一出看不到暴力的思想暴力。令人稍感欣慰的是,文 革这场洗脑与恐怖活动的制造者们,算是给了它一个实在的名字:浩劫。

迄 今为止一切政治终归要靠暴力维持其根本,试问,要一没有暴力的人群去“奴役”一有暴力的人群,可信、可行吗?况如今这一有暴力的人群真是甘愿被“奴役”的 货色吗?这李敖岂不知道?他说只要我们认真,那么宪法、法律就是真的。他竟不讲:若司法、执法机构不“认真”,那么法写得再好,我们再认真,也没有用,因 为:暴力最“认真”!比如“维权律师”案,那些律师是极其认真地用中国的法律来为中国人民起诉中国“人民的公仆”们,但司法机关违抗中国法律,竟然不公开 审理此等刑事案,严禁其亲友入庭听审,镇压现场记者与其他民众,而那些律师则遭受他们最熟悉、最信赖的法律的制裁。不知李敖在台湾是否知悉此等事?

李敖在三场讲演中,都提及其捐35万人民币为胡适在北大立铜像之事宜,还“很讲技巧”地说,即便不即刻立像,我也可以等,但我已经70岁了,等不了很久了……

诸位,此事过了两年,如今全然失掉下文,看来,李敖再讲技巧,也无法“奴役”政府去实现自己的心愿吧?李敖的所谓技巧,就是“温柔”加“等待”吗?

他 还引陈毅对日本人说“中国人就算没裤子穿,光着屁股也要造原子弹”,然后用《石壕吏》论说中国穷得没裤子穿在唐朝就有,故解放后的没裤子穿不能让解放后的 政府来负责。李敖说得太轻巧了,这就是“重话轻说”的技巧么?当时中国老百姓,若只不过没裤子穿,他们或许能忍。可根本不止是没裤子这么穷!是大批大批穷 死人、饿死人、逼死人的问题。真真是“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这谁负责?李敖自以为逻辑力好,可用唐代政府下的穷来论证解放后的穷不该由解放后的政府 负责,这是什么李逻辑?况且即便说穷是前朝“积”出来的,但饿死种粮食的农民,也是“积”出来的?农民应当是第一批不会饿死的人!难道农民的命最贱么?!

总来说,李敖有一个美妙的梦,这梦盖源自胡适的梦,即知识分子的“权势”、“聪明”可以胜过政府的“权势”、“聪明”,以至操纵他们,利用、奴役他们。希望这梦,跟“奔月之梦”一样,是会成真的。

李敖对于大陆政治所说的想法,一,大概是无知而致;二,大概是聪明而然,即,他用“抬举法”,使人“骑虎难下”:骑在“真诚的人民公仆”的位子上而下不来!但愿李敖是真正聪明的人。

20070608初稿

20070808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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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几许鬼(二)

隐塔竖子 发表于 2007-08-02 21:34:48

鬼二:低级趣味——感官刺激

【引言】这时髦话大概叫“素质低”,根本是因愚昧而起,又出离于愚昧,是原本贫穷的精神(愚昧状态)在物质暴发的诱导下发生畸变而造成的病态精神(秽俗状态)。听很多人调侃:“小资的生活是很空虚的”(如今“全民炒股”,说起来,“全民”作为股东们,岂不快都变成真“小资”了?)。空虚的结果是主动去追寻刺激(就神经学而论,当大脑长期缺乏外界刺激输入,它往往会自发制造刺激,也就是产生幻觉、妄想等;就心理学而论,孤独,甚至自闭的人往往会跟自己聊天……这都是对“刺激”的饥渴所致),然而可惜的是,大多“刺激”的东西,是低级趣味。受着不断的种种刺激的诱导,人的本初的精神也就被改造了,于是愈趋秽俗。记得胡适曾坦露:我明白承认青年人多数不站在我这一边,因为我不肯学时髦,不能说假话,又不能供给他们低级趣味,当然不能抓住他们。但我始终不肯放弃他们,我仍然要对他们说我的话,听不听由他们,我终不忍不说……看看今日多少名人,是靠学时髦、说假话、供给青年人低级趣味来谋得名利双收的?这是一个恶性的循环!看:人们空虚,就有聪明人提供刺激的低级趣味来“治愈”空虚(就像鸦片可以“治愈”疼痛),这样使人们变得低级,而后就愈发喜欢低级的东西(成瘾),那么就又有一群应运(即“市场”)而生的低级趣味提供者出山……从此前仆后继地为国人提供多彩的“精神食粮”。诸位想想,这岂不正和了人们喜欢吃垃圾食品的风尚?说到此,我难免要谈“洋垃圾”。有句话,一个多世纪以来被不少有识之士说过:外国(西洋)的东西到了中国,总要变了样。从“自由”、“科学”、“民主”、“宪政”到如今“素质教育”、“创新”、“研究性学习”……无不如此。但这并不是最坏的,更可怕可怜的是,中国学会了选择:对真正有益的拒之千里,对无益以至有害的,却是又“热”又“哈”又“迷”又“狂”。化用冯友兰的“四种朋友论”,人们是宁拣低级而有趣的,甚至宁拣低级而无趣的,却不要高级而无趣的,也不要高级而有趣的。因为高级的有趣是没有低级的有趣来得“刺激”的。刺激,就是很容易感受到的、强烈的愉悦,然而必是短暂的。但就是因为这种愉悦必是短暂的,所以引得人们要孜孜不倦无休无止地去寻求新的、更强烈的刺激。试问如果毒品吸一口便可以“舒服”、 “愉悦”一辈子,那毒贩子如何糊口?对低级趣味、对刺激的追寻与吸食,可以得到长久的、可靠的愉悦,或说幸福么?到临死之际,他如果会草草地回眸一生,还能感到当时无数次体验的那些强烈而短暂的愉悦、刺激吗?到头来,依旧是“空虚”一片,好不凄凉?而须知,最凄凉是自作孽、无同情的凄凉,就像人们不同情吸毒者一样。

吸毒是不会健康的,一个吸毒成风的社会也是不会健康的。若说高级趣味,则从爱因斯坦之思考宇宙,一直可以说到真红学家之研读《石头记》,也未尝不多啊,且这种种“高级而有趣”的事业,可以令人愉悦一生,根本不同于种种低级的刺激。试问,世间有多少珍馐宝馔,为何人们倒爱炸鸡、署片呢?

 

糜烂的娱乐

对于中国大陆而言有所禁忌的娱乐,其实世上但凡经济发达的地区都难免,譬如香港的兰桂坊,过去大陆喜欢称之为红灯区,而如今不少人开始学会老练地说:“兰桂坊既是反映香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又是刺激香港经济发展的荷尔蒙”。对于这种娱乐消遣,还没有好的名词,姑且用“酒吧文化”这时髦而鄙俗的词来称呼罢。对于当今之中国大陆,在大都会如上海、北京者,培养出这种“文化”,一来是“多样性”的需要,二来,更是经济的一根支柱。而正是大都会的“多样性”,使得沉浸于这种“文化”的人不至成为绝对的主流,倒更像是点缀,好比一个长着痣的美人,不至于被一颗痣严重地丑化。

如今苏州的“人民公仆”们,大概也疾羡着大都会的灯红酒绿了,决不甘让苏州始终是粉墙黛瓦的“小桥流水人家”,是古朴土气的江南水乡,要狠搞经济,甚至不惜糟蹋苏州的灵魂——水(说详后)。这一切为的正是在汹涌的“全球化浪潮”中不至掉队丢脸。然须知,世间多少土著的文明,正是在这样的挣扎中竟失掉了自己的根,成为飘萍。胡适多次说,我们不必担心传统文化的涤散,因为凡文化都是自动保守的,我们不必刻意去帮着保守。这话在当时开辟新出路——全面西化之时,确是一剂良药,但古罗马一度确实几乎毁尽了古希腊人创造的宝贵文明,尤其在解剖学方面。而到今天,在经济、物质生活,以及某些精神生活上已经大大西化,或说全球化时,我们终于要被逼着开始思考:我们何以为我们?苏州何以为苏州?龙应台曾说,我们拆除传统建筑,兴造现代(西洋)高楼,以为我们就跟洋人的世界亲近了,但他们之所以来中国参观游历,是冲着那些和他们那里一样,或者说往往是二流,甚至是次品的西洋东西吗?确实,他们更尊重、欣赏一种不同的文明。地球人,从曾经追求大同、划一,到今天崇尚多样、个性,表示着人们已经不想给人类的文明穿上“制服”(uniform)。

尽管我们不必为讨老外的欢心,而刻意守旧复古,抵制现代科技,但我们终要保住什么!保住一种所谓魂、韵、风!这种魂、韵、风,正是使罗马之所以为罗马,巴黎之所以为巴黎的特立的精神、气质。我自信,苏州的魂、韵、风本是极显著不群的,单是园林之境界,便足以立足于世界文明瑰宝之林。除名流高士之园林外,更有“小桥流水人家”的宁静淡泊,又有“夜市卖菱藕,春船载绮罗”的醇美素朴。苏州之灵魂,正是风流与清粹之融合体。

话说醇美素朴固不在菱藕与绮罗之中,实在乎姑苏之人也,如今虽世殊事异,魂却应是永恒的。更明白的说,若魂彻底消散了,苏州,也就不为苏州了,只成了一座或许称得上繁华的,“没个性”的城市,苏州,也就失掉了。

从以前的舞厅到今天的酒吧、KTV房,时髦的感官刺激法总在“升级”。这种娱乐休闲“文化”,已经构成一道围城。围城之内的人,自然已经习以为常,就像回家后洗个澡一样不可或缺。而作为围城之外的人,是否除了认定那是“红灯区”外,就连冷眼也不审一番?我以为,如果城外的人始终还不肯放弃城里的人的灵魂,更不愿越来越多的人冲到城里去,那么城外有道义良知的人应当作思考。

又思考些什么呢?其实很简单:为什么很多人,而且越来越多的人,进入了这围城之内?或说,这围城何以不断繁荣、扩张起来?答案也很简单:它供给强烈的刺激,给人带来感官的快意。它正是利用了人本性之中“寻求快感”的天然冲动,或说动机。这种寻求快感无所谓错,这是禽兽与人的通性。但一切争议来自不可否认的一点:我们是人。我们暂不论人与其他动物是否有本质的区别(因为“本质”本身尚未有公认的定义),我们起码认同的一点是,我们既作为人,既有“万物之灵长”的自负,那么我们的价值便不在于以禽兽的渴望为我们的渴望,我们所执着追求的,当超脱于禽兽所执着追求的。或说,人要超过禽兽。而我们何以超过禽兽?无奈的事实早已告诉我们,在生理上,人是无力称霸的。“灵长”二字,在于我们的精神,而精神的最高境界是真、善、美。现在,我们暂不论求真的极致在于科学,求善的极致在于人文学,求美的极致在于艺术。我们只需知道,所谓酒吧文化,与我们的“灵长”精神无关,它与禽兽的渴望一致——感官刺激。我们评价好坏是非的标准,常是“全人类的幸福”。而历史分明告诉我们,全人类的幸福全然来自人类因发挥其高超卓绝的精神力量而产生的种种行为,造出巧夺天工的人类文明家园,而这,绝非这种糜烂的“娱乐休闲”——感官刺激供应者——可以助上一臂之力,且大多是起相反的功用。可叹的是,正是这种削弱人的精神、诱激人的感官渴望(因为这种在生物学以及脑科学上属于低级的渴望,就是禽兽的最高“精神境界”,所以也称“兽欲”)的营生,如今愈发得到自由发展的特权,只因为它是“赚钱机器”,就像老虎机一样的赚钱。说得好听,就谈到了“经济发展”上来。谁都知道贩毒狠赚钱,但受严禁,因为这种赚钱机器对人类有害。可是脑科学已经告诉我们,毒瘾与牌瘾、网瘾、电子游戏瘾,以及对与性欲有关的瘾,甚至很多我们养成的癖好(习惯),都有共同的化学机制,即大脑对多巴胺突触活动的“热爱”(多巴胺突触就是进行多巴胺分子授受的狭小场所)。上述所有令人成瘾的行为,有一个共性,即都能引发多巴胺的大量释放并刺激大脑产生快意,于是大脑逐渐肯定、赞许以至纵容人不断重复这些行为。那些初尝糜烂娱乐的人们,他们的大脑也往往尝到了多巴胺超量释放的感觉,就像初次吸入白色的粉末一样,以后的事,也就大多注定了。毒品是严禁的,而对于精神毒品,我们该如何对付?

如果以上略微涉及专业科学,那么我想再作一大众科学上的类比。我上文说到:“世间有多少珍馐宝馔,为何人们倒爱炸鸡、署片呢?”我想展开的,正是这个问题。

如果说糜烂娱乐也可以冠上“文化”二字,那么就是典型的低级文化。低级文化之上,不妨认为,有中级文化与高级文化。值得一说的是中级文化,他也可被认为是文化上的“小康”。举个例子,有美国人丹·布朗(Dan Brown),其小说诸如《达芬奇密码》、《天使与魔鬼》等,有很多读者为之倾倒。其作品以科学与宗教为骨,又以人类历史上伟大成就品作肉,是出色的大众文化作品。当然,金庸的武侠小说大概也算在其中。可见,中级的,或说大众的文化,与低级文化是很好分开的。

但如今苏州的“酒吧文化”就像蓝细菌一样迅猛爆发,也就是说,大量大众进入了低级文化阶层,或说至少往里插进一脚,这是不妙的。

我想做的类比,是饮食。饮食大致也可分为低、中、高三等。可喜的事,如今越来越多的人,从低级饮食阶层走出来了(此处的“低级”只是就其健康性而言,不涉及贫穷导致的营养缺乏),这要归功于健康知识的普及,更要归功于大众健康意识的觉醒!大众开始警惕可乐、油炸垃圾、膨化垃圾、腌制烧烤食品;他们知道了胆固醇、饱和脂肪,知道了防腐剂,知道了硝(亚硝酸盐,增色剂);他们更知道自己和周围的人之所以有了胆结石、高血脂、脂肪肝、糖尿病、癌症之类,很大程度上是“病从口入”的。于是,他们开始多吃水果蔬菜,吃酸奶,吃些营养补充类产品……试问,这种良性的大众饮食观改变因何而来?其实也很简单,是人求生的本能所致。人的求生本能,一般在人的生命受到即时威胁时才被唤起,而日常饮食的隐患,是慢性过程,很难激起求生本来来反抗,好比在缓慢加热的水中的青蛙很难自发跳出水中一样,是为“慢性自杀”。但如今,一来随着所谓“富贵病”愈发频繁,二来对于健康的社会教育也在潜移默化地起作用,很多人总算开始觉醒了,他们的求生本能被唤起了。而求生本能被唤起,一切都迎刃而解,因为求生本能是人最强的动力之一。

所以,针对文化上狠不乐观的堕落,一方面大众自然慢慢会从中感到危害,就像感到油炸食品的危害一样,从而可能唤起其灵魂的求生本能(这是人期望、要求自己是个人,而不是禽兽的那种本能),但这一来缓慢,二来被动,是要支付狠残酷的代价的。所以另一方面,社会应该有人像宣传生理健康知识一样,像大众讲述精神、灵魂的健康知识,以及灵魂疾病的严重性,以求激起人灵魂的求生本能。这样便成为内外兼施的一剂给社会的良药。一旦大众灵魂的求生本能被唤起,那么一切都迎刃而解。

酒吧是通宵达旦的闹腾,而书店、图书馆,却早早地安息了,晚上经过时,竟有一阵寂寥孤苦之感。苏州城内,酒吧里多一个人,图书馆里就少一个人,如果这种此消彼长的趋势始终是单向进展的,就很可怕了。一群酒吧里出来的堕落的人,只会伤害苏州,令苏州的灵魂不断消磨。酒吧是油炸垃圾,是膨化垃圾,甚至是毒品,是致癌剂,而图书馆是宜人的水果蔬菜,甚至是珍馐玉馔。不知人们几时能像放弃炸鸡的感官刺激而选择清新甘美的水果中的营养那样,抛却酒吧这精神的垃圾食品,作出对自己的灵魂的健康真正有裨益的聪明选择?到那时,夜生活,或许将是在图书馆里,或许图书馆里将有不断的倾谈以至“刺激”的论战!


200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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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党公敌——胡适

隐塔竖子 发表于 2007-08-01 00:13:11

政党公敌——胡适

【写在前面】中共批胡是天下皆晓,胡适以致一度被授予“人民公敌”头衔。这是个荒谬的头衔,谬在“公”上:是所有国人都以胡适为敌吗?更谬在“人民”上:以胡适为敌的,真的是人民吗?其实,胡适真真是“政党公敌”:没有一个政治势力不恨胡适的。

国民党批胡,亦足喷饭:

胡适于1929年发表在《新月》月刊上的《人权与约法》(可参看http://post.baidu.com/f?kz=93574425),引起国民党的围剿:

“严惩竖儒胡适”

“查办丧行文人胡适”

“缉办无聊文人胡适”

“污辱本党总理(按:指孙中山,下同。),诋毁本党主义,背叛国民政府,阴谋煽惑民众”

“毒害党国人才培养,阻碍三民主义推进”

“冀图解我共信,摇我党基之企谋昭然若揭”

“误解本党党义及总理学说,并溢出讨论范围(按:余以为此语最富幽默。),放言空论”

……

104,教育部发出“训令”,警告胡适。胡适接到“训令”,指出训令“含糊笼统”,“完全不懂得此令用意何在”,于是顺手将训令中的错误和别字一一标出改正,退回教育部。同时,胡适写信给教育部长蒋梦麟(按:蒋系胡适老友,哥伦比亚大学读研时代同学,皆师从实验主义领袖约翰·杜威):“贵部下次来文,千万明白指示,若下次来文仍是这样含糊笼统,则不得谓为‘警告’,更不得谓为‘纠正’,我只好依旧退还贵部。”事实上国民党与教育部并没有“严惩”与“查办”胡适。这当然是有中国特色的政治闹剧。

【注】以上凡史料引用,源自胡明《胡适传论》。

胡适(前排左一),1916年与教授和同学在哥伦比亚大学师范学院合影,后排左二为蒋梦麟(感谢218.164.37.*,于百度胡适吧http://post.baidu.com/f?kz=130629262

 

(正文)

李敖于2005年想为胡适建铜像,给北大35万人民币。如今北大于此事无声无息(余于网上未见丝毫消息),读者诸公若知其情,望不吝相告。

李敖当时说:“我说得很清楚,我是为新文化运动时代的胡适,为1935年以前的胡适,而不是为此后跟蒋介石交朋友的那个胡适而建他的铜像。”关于在胡适与蒋介石“交朋友”期间(请参看智效民《胡适与蒋介石——从胡适日记看二人的交往》http://column.bokee.com/78891.html),是不是做了令到后来的李敖不肯为他立铜像的坏事,我们当明白一点便好:胡适作文、讲演,从军阀批到国民党,再批到共产党,始终是站在超脱于、高于一切政党之上来思考政治的,不联结、进入任何党派,誓做一切党派的舆论监督人,以独立的政论家自许,以“超党派”的政治立场自律。胡适于1922年放弃他在1917年回国时“二十年不谈政治”的决定,皆因胡适终于感到了“实际的政治没有一时一刻不来妨害我们”。然而他从创《努力The Endeavor》周报开始“谈政治”以来,从不用丝毫中国政客擅长的把戏、阴谋、恐怖、暴力,只讲道理,讲那些凡有清醒的(即没有被洗过的)、独立的头脑的人皆自然认为“理所当然”的、被人称为“最温和”的道理。那些道理,对于独立的、自由的人而言,是温和的,就好像欧几里得的公理也很“温和”一样。然而对于非真民主的一切政党(中国迄今未见真民主),他们想要的,是把国民变成棋子!但人怎么变成棋子呢?办法自然是“愚民”、“洗脑”,强施些空主义,亦所谓“党化教育”。这样一来,政客们发现胡适的温和的道理是要把国民变聪明、变清醒了,成不了棋子了,这岂不是他们那几样保命的法宝——“愚民”、“洗脑”——的克星?如此一来,这“最温和”的道理自然变成了“污辱”、“诋毁”、“背叛”、“阴谋”、“煽惑民众”、“毒害党国人才培养”、“解我共信,摇我党基”……

胡适始终笃信、笃行其“健全的个人主义”(见胡适《介绍我自己的思想http://post.baidu.com/f?kz=145959471)、自由主义、实验主义(Pragmatism,如今误译作“实用主义”,这是有政治目的的)。而什么是实验主义呢?就是“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也就是后来中共翻了样喊出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举例,胡适开创中国白话诗,中国白话诗开山之作是胡适的《尝试集》。他当时实在不肯定白话诗真能成功,所以他停止了与梅光迪等老友的剧烈论辩,开始潜心做白话诗的实验,以实验结果来作证。实验报告便是《尝试集》。直到白话诗被“实践”“检验”为一种成功的体裁,我们后来便能读到“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了。胡适也是欣慰极了。

胡适终生都是一贯的,到死,还是“科学”、“民主”、“自由”、“实验”,“没有静止的绝对真理,也没有理想中的终极的解决办法”、“多研究问题,少谈些主义”。“主义”往往自我鼓吹一种终极的解决办法,实际上总是不去解决种种真正存在于当下的问题。

胡适对于苏联的政治大实验,是钦佩叹服的,这是“大胆的假设”,是“尝试”,胡适决不武断地说独裁政党必然死灭的话,而是关注其实验进展,看到底是好是坏,是成是败,要“以事实说话”。直到雅尔塔会议的秘密协定公诸于世,以及中苏条约的逼定,胡适才下论“苏联已经变成一个可怕的侵略势力”,从而真正抉定美国的政治系统,以此作中国政治得以真正“上轨道”的范式、样板。如今苏联成为云烟,我们大概要思考一番。

言归正传,蒋介石与胡适“交朋友”,在如今“国民党遗臭万年”的思维定式下听来就觉得不干净。其实,毛泽东当初又何尝不想与胡适“交朋友”?青年时代的毛泽东对于胡适、陈独秀有热烈的崇拜,陈独秀令毛泽东开爿书店卖《新青年》,是毛泽东进入中国共产党的开始。其实,这与其说是“交朋友”,不如说是“拜良师”。胡适在新文化运动中的大领袖地位,自然令得任何政客都想结识这一“国人导师”,若导师能为自己的政党及其引进的主义美言几句,真胜于千万“党化宣传”。然而他们后都觉悟到找胡适是找错了人,于是先后恼羞成怒,不光后来毛泽东在1955年发动文人涂抹出八册两百万字批胡“论文”,蒋介石也老早给胡适一个“反党”的帽子……

可见,远不止蒋介石想结识胡适,从溥仪到军阀,从蔡元培(国民党派)到李大钊(共产党派),无不如此。国民党、共产党无不想把胡适拉入自己的“主义”里去,但胡适的行止,始终是我行我素的:独立的头脑,解放的思想。

至于胡适晚年的“乏善可陈”(李敖语),胡适自己老早说了,他承认自己在四十岁前就把原本该一辈子做的事都做完了。或许李敖不肯给下半辈子的胡适立铜像,这一理由较为说得过去。然而,对于一个思想、信仰始终一贯的人,李敖却把他割裂开来,这绝非所谓“一分为二”,而是机械主义。凡伟人之一生,总只有一个以至几个猛烈的高潮,胡适岂能在一世中年年掀动似新文化运动(胡适称之为“中国文艺复兴”)那般的思想大潮?试问爱因斯坦又岂能在一世中年年创立堪敌相对论的震世学说?爱因斯坦后期从事统一场论研究而毫无成果,且始终顽固排斥量子论的不确定论,而这并不至于令人们在给爱因斯坦立像时须“说得很清楚”:“我们是为创立相对论的爱因斯坦,而不是为钻入统一场论怪圈、嘲讽哥本哈根学派的那个爱因斯坦立像”。这显然是幼稚的。人生自然不能够如同一部一小时的电影。

杨惠冬

2007-6-23

2007-6-28修改

2007-8-1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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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审查举隅

隐塔竖子 发表于 2007-07-26 10:21:33

20070726
www.answers.com打开缓慢,且页面狼藉。这是我所见最详实而正规的百科搜索库,整合了多种辞书、百科全书,包括维基百科(Wikipedia)。如今Wikipedia英文版已经解禁,但不知这能持续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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